我有这样的借阅书。从2017年8月10日某某借人民币57500元到2018年11月1日。从某某某借人民币57500元到2018年11月1日。向某某借款人(亲笔写的姓名)问询这样的不正当性有法律根据吗?假如对方什么时候不做的话,对我有不利的影响吗?

2021-09-03 16:55发布

我有这样的借阅书。从2017年8月10日某某借人民币57500元到2018年11月1日。从某某某借人民币57500元到2018年11月1日。向某某借款人(亲笔写的姓名)问询这样的不正当性有法律根据吗?...

我有这样的借阅书。从2017年8月10日某某借人民币57500元到2018年11月1日。从某某某借人民币57500元到2018年11月1日。向某某借款人(亲笔写的姓名)问询这样的不正当性有法律根据吗?假如对方什么时候不做的话,对我有不利的影响吗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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