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在企业工作了半个月,这家有限公司的应用期为4天,白班为7小时,夜班为11小时,正常上班的11天只管第一天定时下班,之后的白班天天加上3小时,我感觉无法忍耐,所以辞职了,然而企业不及格结算工资,按40%以上计算,企业合乎劳动法吗

2021-09-09 17:58发布

我在企业工作了半个月,这家企业的应用期为4天,白班为7小时,夜班为11小时,正常上班的11天只管第一天定时下班,之后的白班天天加上3小时,我感觉无法忍耐,所以辞职了,然而有限公司不及格结算工资,按40...

我在企业工作了半个月,这家企业的应用期为4天,白班为7小时,夜班为11小时,正常上班的11天只管第一天定时下班,之后的白班天天加上3小时,我感觉无法忍耐,所以辞职了,然而有限公司不及格结算工资,按40%以上计算,有限公司合乎劳动法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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