该企业于11月12日召开了一次会议,并示意股东出现了了变动。11月24日,它转发了总部首席执行官的电子邮件,示意兼并已于7月31日实现,咱们的子企业将于2011年1月1日转让给新企业。12月22日,咱们忽然来到上海市,说咱们将封闭企业并辞退所有职员。这类做法合法吗?有什么问题?另外,咱们的职员之间的关系是经过第三方,即差遣。
2021-11-06 18:53发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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该企业于11月12日召开了一次会议,并示意股东出现了了变动。11月24日,它转发了总部首席执行官的电子邮件,示意兼并已于7月31日实现,咱们的子有限公司将于2011年1月1日转让给新企业。12月22日... 显示全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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