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7日清晨两三点,我由于打骂喝了酒,不小心打伤了另外一个人。当时,我付了医疗费,而后他向我要价15000元。我应该给你这些钱吗?我能够不给它吗?

2021-11-18 17:32发布

7月17日清晨两三点,我由于打骂喝了酒,不小心打伤了另外一个人。当时,我付了医疗费,而后他向我要价15000元。我应该给你这些钱吗?我能够不给它吗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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