离异时,由于没有充沛思考女儿的利益,所以与前夫签署了补充协定。协定中商定前夫每个月支付女儿生存费最低400元,其余费用分摊到女儿22岁(高校结业),但前夫没有支付生存费。我能够提提起诉讼讼他把未支付的生存费与其余费用一同支付吗?
2021-11-18 19:23发布
飞跃
离异时,由于没有充沛思考女儿的利益,所以与前夫签署了补充协定。协定中商定前夫每个月支付女儿生存费最低400元,其余费用分摊到女儿22岁(高校结业),但前夫没有支付生存费。我能够提提起诉讼讼他把未支付的... 显示全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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