正在这样的试用时期,我半年前与上司写了辞呈,说是月尾。后果,24日的今天,上司以今天不忙为理由直接不让我来。而后,扣除了剩馀天数的工资。试用期也没有书面协议。也不付钱。这是犯法的,我能够告诉他吗?
2020-12-23 17:58发布
东方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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