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于2015年10月8日进入该电气企业工作,试用期为一个月,12月初我的直接上司(领导)曾经签署的劳动协议文本,职员自愿提交加班协定书,之后发现有限公司有不少问题,想分开并要求经济弥补,能够吗?

2020-12-27 07:06发布

我于2015年10月8日进入该电气企业工作,试用期为一个月,12月初我的直接上司(领导)曾经签署的劳动协议文本,职员自愿提交加班协定书,之后发现企业有不少问题,想分开并要求经济弥补,能够吗?

我于2015年10月8日进入该电气企业工作,试用期为一个月,12月初我的直接上司(领导)曾经签署的劳动协议文本,职员自愿提交加班协定书,之后发现企业有不少问题,想分开并要求经济弥补,能够吗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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