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0年11月20日上下开通的地暖,初次应用就呈现了地暖管道漏水到楼下,联络物业说是过了两年(两个采暖季)的质保期,依照协议规则不承当任何责任,让住户自行处理问题,请问这类情况属不属于工程品质问题?也是在两年的质保期内,开发商与物业部份也不承当任何责任吗?住户应该找哪一个部份处理这个问题呢?

2021-04-07 16:03发布

2020年11月20日上下开通的地暖,初次应用就呈现了地暖管道漏水到楼下,联络物业说是过了两年(两个采暖季)的质保期,依照协议规则不承当任何责任,让住户自行处理问题,请问这类情况属不属于工程品质问题?...

2020年11月20日上下开通的地暖,初次应用就呈现了地暖管道漏水到楼下,联络物业说是过了两年(两个采暖季)的质保期,依照协议规则不承当任何责任,让住户自行处理问题,请问这类情况属不属于工程品质问题?也是在两年的质保期内,开发商与物业部份也不承当任何责任吗?住户应该找哪一个部份处理这个问题呢?

分赏规则:

1、此问题悬赏金额:0,被采纳答案的答主将获得悬赏金额的50% ,其它回答的答主,将优先在首页上进行展示,提高知名度获得案源。

2、提问者未及时采纳意见,平台律师已提供法律咨询服务,赏金全部归平台所有。

3、法律服务为定制服务,不提供退款服务。

暂时还没有回答,开始

一周热门 更多>

法律咨询