请问律师您好,我是在深圳市XX受的工伤事故事故,2020年请求抵偿自己工资是按2019年的统筹地域月均匀工资仍是按2018年统筹地域月均匀工资?另有我是2月15入职3月30日受伤,自己受伤前月均匀工资如何计算。谢谢

2021-04-07 18:25发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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请问律师您好,我是在深圳市XX受的工伤事故事故,2020年请求抵偿自己工资是按2019年的统筹地域月均匀工资仍是按2018年统筹地域月均匀工资?另有我是2月15入职3月30日受伤,自己受伤前月均匀工资如何计算。谢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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